根據現行的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(DSM-V)裡的分類,反社會型人格疾患(Antisocial
Personality Disorder)屬於人格疾患(Personality
Disorders)裡的B群人格疾患(Cluster
B Personality Disorders)。而B群人格疾患(Cluster
B Personality
Disorders)又包含四種人格疾患(反社會型人格疾患、邊緣型人格疾患疾患、做作型人格疾患、自戀型人格疾患),其中反社會型人格疾患是B群人格疾患裡的第一項。
以下才是真正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(DSM-V)裡的反社會型人格疾患(Antisocial
Personality Disorder)的描述:
反社會人格疾患(Antisocial
Personality Disorder)
A.
15歲開始,對他人權益不尊重及侵犯的廣泛模式,表現下列各項中三項(或三項以上):
1.
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,表現於一再做出導致逮捕的行為。
2.
狡詐虛偽,一再說謊、使用化名或為自己的利益、娛樂而欺騙愚弄他人。
- 做事衝動或無法事先做計劃。
- 易怒又好攻擊,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。
- 行事魯莽,無視自己或他人的安全。
- 經久的無責任感,表現於一再無法維持長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。
- 缺乏良心自責,表現於對傷害、虐待他人、或偷竊他人財物覺得無所謂或將其合理化。
B.
個案目前年齡至少18歲。
C.
有證據顯示個案15歲以前爲品行疾患(Conduct
Disorder)的患者。
D.
反社會行為不止發生於精神分裂症或雙極性情感疾患(特別是躁症)發作的病程中。
一方面自己看到中時電子報的報導內容當場傻眼,另一方面也希望大家不要再被記者給誤導,所以特別寫了這篇來澄清何謂『反社會型人格疾患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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